中國娛樂圈水很深,你的藝名保護好了嗎?

中國娛樂圈水很深,你的藝名保護好了嗎

隨著國際交流日益頻繁,世界各地的藝人在中國謀求發展早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情,大家也能輕輕鬆鬆地列舉出諸多在全世界都具有極高知名度的明星、藝人。 但是,「娛樂圈水很深」無論在哪裡都已經是一種共識了,中國的娛樂圈也不是那麼幼稚的,有的時候藝人的藝名白白被別有用心之人奪了去,藝人多年辛苦積累的聲譽給他人做了嫁衣,豈不是讓人捶胸頓足的事情。 就如知名藝人鄧紫棋與經紀公司就藝名歸屬問題引起中國網路熱議,也不外乎是“藝名”法律問題的一個案例。 所以,本文從普法的角度,淺顯易懂地告訴你如何用中國的法律知識保護自己的藝名。

1、姓名權——藝名保護的根基

  2021年1月1日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(以下簡稱《民法典》)正式實施,而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一十七條規定

具有一定社會知名度,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眾混淆的筆名、藝名、網名、譯名、字型大小、姓名和名稱的簡稱等,參照適用姓名權和名稱權保護的有關規定

也就是說“藝名”和“姓名”一樣,是適用姓名權的相關保護。

  但是需要注意,這個“藝名”保護只能是給“自然人”,而且通過對《民法典》的理解,也可以將“組合”的名稱納入民法保護體系(如:XX團、XX組合等都可以被保護),但這項權利是不能給“公司”這些法人的。 如果說某個公司有藝名,這也實在違反常理的。

  通過《民法典》的保護,藝名的地位也達到了一個非常高的程度,它甚至具有一種“對世權”,即對抗世界一切人的權利,每個人都有義務不去損害你的姓名權。 所以,當你的藝名被人損害的時候,你自然而然地就要具有這種法律意識“我的藝名不可侵犯”,你可以在法庭上提起姓名權相關的主張,同時也為其他的權利主張作一個堅實的鋪墊。

  不過如上所述,《民法典》也對「藝名」的保護作出了一定的限制:

  1. 藝名需要有一定的社會知名度。 你不能昨天剛剛睡覺前想到了某個藝名,而今天早上發現有人開始使用這個藝名,便提起起訴,因為這個藝名還沒有一定社會知名度,而這個“社會知名度”可能需要你用證據去證明(媒體報導、代言合約金額的高低、直播平臺粉絲數量等等證據均可)。而對於法條中的“一定”這個詞,就是要看律師的功夫和法官的理解了,但是可以肯定的是,你不需要像一線明星那麼火,或許你只在福建、廣東、廣西有名氣,或許你只有半年的積累,或許你的藝名只是在一夜之間熱度飆升,這些可能都足以證明這個“一定”的社會知名度。
  2. 需要存在被他人使用,而且足以造成公眾混淆的情況。 即便你很有名,但是特定情況下,公眾不會混淆,那其實並不是對你藝名的侵害。 舉一個例子,如果你的藝名叫“小明”,而且也有很多粉絲了,但是“小明”這個稱呼太常見了,你不能因為一個語文老師上課的時候造句“小明同學生病了”,就認為自己受到了侵犯,因為在那個場合中,並不會導致公眾混淆。 但如果,你的經紀公司說藝名是屬於他們的,並且把你的藝名給了另外一個藝人,以至於觀眾都分不清了,那麼經紀公司也自然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。

  故基於藝名主張「姓名權」總歸是有一些限制的,所以我們不妨在被侵權之前去使用一些預防的方法。 與其去治療“病痛”,不如提高自己的“免疫系統”去抵禦“病痛”

2、商標權——預防侵害的手段

  如果你覺得你的藝術生涯才剛剛開始,在平臺上雖然有那麼一批粉絲,但是好像也沒有非常知名,或許你把藝名註冊為商標不失為一個好方法。 你得知道,你的聲譽就是你的“智慧財產”,用商標的方式把你的無形財產固定下來,能夠在起訴侵權者的時候有更大的勝算

  這就需要你將「藝名」呈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(以下簡稱“國家知識產權局”),然後經過一道道程序,最後將其註冊下來。 對於這一道道商標程序,本文作出一些實踐上的解釋。

(1)申請註冊階段

  選擇商品/服務的類別,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階段。 國際上把商業中的商品和服務分為四十五個類別,所以申請前需要考慮你的藝名和什麼商品服務有關,才能決定需要申請哪些類別的商標。如果你有一個承接廣告的工作室,或許你可以把商標註冊在第35類的廣告相關服務上。 如果你是在短視頻平臺上賣蘋果而走紅的,那你應該選擇在第31類的新鮮水果商品上註冊商標。 如果你經常代言啤酒的廣告,在第32類的啤酒商品上註冊商標是有一定必要性的。

  但是,需要注意的是,商標三年沒有在中國大陸範圍內使用,很可能被別人提起撤銷申請,如果你只是代言啤酒,而不是真的賣自己的啤酒,很可能被認為是沒有使用商標,從而被國家知識產權局撤銷。 所以,你可能需要每三年申請一次。

(2)駁回復審階段

  很多商標申請都會被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一次,這已經是一種常態了。 但是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的理由卻多種多樣,有可能是因為和別人已經申請/註冊的商標近似,也有可能是因為會誤導消費者等等原因。

  如果是商標近似的情況,可以委託律師分析是否真的構成近似,分析審查員是不是過於敏感了。 如果在此期間,發現有人惡意搶注你的「藝名」作為商標,那你還需要委託律師對這種惡意商標提起異議程式、無效宣告程式,甚至會涉及訴訟。

  這裡再對“會誤導消費者”的情況做一些解釋。
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十條第一款

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:… (七)帶有欺騙性,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品質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……

  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審查員會在網路上進行檢索,如果檢索到你的“藝名”,審查員就會擔心你是不是在非法搶注別人的藝名。 這個時候,你需要提起“駁回復審”,去證明你就是那個“藝名”所指代的本人。 筆者曾經還有接觸過一個這樣的案件,那就是經紀公司為自己的藝人註冊「藝名」商標,國家知識產權局以「會誤導消費者」的理由駁回,客戶便提供藝人的身份證明、藝人活動平臺的後台證據、藝人委託經紀公司註冊商標的協議、藝人書面同意書以及經紀公司承諾合同到期就返還商標權的聲明,律師則借用這些證據對國家知識產權局進行說服, 國家知識產權局便支援了經紀公司的理由。

(3)初審階段及註冊階段

  如果你的複審理由在駁回復審中被國家知識產權局支援了,或者說你的商標根本就沒有被駁回,那麼你的商標就會被公告三個月。 在這三個月期間,如果有人對你的商標提起異議程序,那麼你很有可能要進行答辯,去反駁對方的異議理由。 三個月屆滿而沒有人異議,或者他人異議的理由不被國家知識產權局支援,你的商標就成功註冊了,那時你就獲得了一個相對穩定的商標權。

  為什麼說是「相對穩定」呢? 因為即便你註冊成功,他人還可以提起無效宣告程序、撤銷程序去“攻擊”你的商標,你還需要見招拆招,保護自己的寶貝商標。 最後,擁有一個相對穩定的商標,你可以昂首挺胸地用“商標權”去起訴盜用你藝名的侵權人。 如果侵權人造成的影響極為惡劣,甚至可以使用刑法的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,這樣也可以防止那些喜歡動歪心思的人去冒用你的藝名。

3、小結

  涉及藝名的法律問題非常之多,而在不同法域面對不同的案情又會適用不同的規定,本文只能簡單介紹在中國的兩種“藝名”相關的權利。 但是無論如何,請不用擔心,如果你是正義的一方,即便中國的娛樂界水再深,你也身正不怕影子歪,用法律的武器去武裝自己對“藝名”的權益。

如有相關問題又不知從何下手,歡迎點擊下方即時通訊,我們很樂意為您提供服務:


作者介紹:

有任何商標/專利/著作權/法律問題嗎?

歡迎填寫以下資訊,立即免費諮詢